2010年10月6日 星期三

20101006資訊組織

  1. 同樣的書,在不同的地方的處理皆不同。
  2. 中國編目規則於民國84年訂定,於民國96年有更新;其前者為免費,後者須付費。
  3. 著錄層次分為簡略、標準、詳細;而書上所沒有的,不能夠另外再增加。
  4. 在台灣,中文書用中文編目,英文書則用英文編目,但實際上相差不遠,實質上為一樣。
  5. 在著錄項目上有八點分別為:題名及著者敘述項、版本項、資料特殊細節項、出版項、稽核項、集叢項、附註項、標準號碼及其他必要記載項;此八項於著錄時,須造順序,不能更改。
作業:中英編目規則互對填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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